各部门、单位,广大师生员工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,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注意防火、防盗,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确保节日安全。
各单位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4月3日前报送至院长办公室行政科(办公楼1005室),联系电话:690402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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